关于印发《首届全国老年人健身养生嘉年华活动总规程和单项规程》的通知
2018-10-20 10:40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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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老字﹝2018﹞ 54号
中国老年人体协关于印发《首届全国老年人健身养生嘉年华活动总规程和单项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各行业老年人体协,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和国家一系列老年体育工作、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十二部门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措施,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助推池州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核心区建设,聚力打造九华山国家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决定举办首届全国老年人健身养生嘉年华活动。
嘉年华活动以“康养圣地·夕阳灿烂”为主题,以老年人喜爱、亲近自然、贴近生活的赛事活动为内容,突出活动的健身性、休闲性、文化性、参与性,依托山水资源,彰显徽风皖韵,倡导在自然环境中健身休闲,享受“健身、展示、交流、共享”带来的时尚快乐,为丰富老年体育健身生活,搭建全国性老年群众健身活动平台做出积极的贡献。
首届全国老年人健身养生嘉年华活动将于2018年8至10月在安徽省池州市举办。现将《首届全国老年人健身养生嘉年华活动总规程和单项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老年人体协
2018年7月2日
抄送:安徽省体育局,池州市人民政府,安徽九华山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首届全国老年人健身养生嘉年华活动总规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安徽省体育局
安徽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池州市人民政府
安徽九华山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青阳县人民政府
池州市教育体育局
池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安徽嘉润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8-10月
地点:安徽省池州市
三、活动项目
气排球、健身气功、柔力球、门球、太极拳(剑)
各活动项目名称、时间、地点详见附件1。
四、体验项目
将老年人瑜伽课堂、中医养生讲座、老年人书画摄影作品交流、黄梅戏公益学堂、“祈福九华山·寻诗杏花村·探访古陵阳”游览活动等多种多样的娱乐休闲活动穿插在活动中,打造集健康、休闲、文化为一体的老年健康行活动。
(一)“祈福九华山·寻诗杏花村·探访古陵阳”游览活动:
在交流活动结束之后安排当地及周边游,让参与活动的老年人享受结伴出游、观赏皖南风光、领略风土人情的乐趣。
(二)老年人瑜伽课堂:
近代中医学研究表明:老年人普遍存在因肝气、肾气虚弱而导致的“筋缩”,并由此在经筋上形成“横络”,阻碍经脉血气循环,因此老人“拉筋”,就成了养生保健的关键。将瑜伽体式与经筋拉伸、经脉血气导引相结合编创的“瑜伽子午拉筋十二式”,特别适合老年人习练。活动期间将安排著名瑜伽学者亲自授课。
(三)中医养生讲座:
邀请著名中医专家为参加交流活动的老年人开展讲座,现场传授行之有效的养生方法,从中医养生、饮食起居、运动等方面进行了讲解,普及中医药文化和养生保健知识,进一步提高科学养生的意识。
(四)书画摄影作品交流:
组织参与活动的老年人进行书法、绘画和摄影展示,让他们在书画摄影园地里尽情展示才艺,邀请书画界的名人、摄影家亲临现场交流书画摄影技艺。
(五)黄梅戏公益学堂:
黄梅戏源于湖北、安徽、江西三省交界处黄梅一带的采茶调。唱腔淳朴流畅,以明快抒情见长,具有丰富的表现力。表演质朴细致,以真实活泼著称,成为演绎、传播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手段,深受老年人喜爱。公益学堂通过黄梅戏名家亲授身段、唱念以及与黄梅戏相关知识,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
五、参加办法
(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为单位组队参加,各行业老年人体协为单位组队参加,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可组织代表队参加;
(二)部分项目可以市(区、县)老年人体协为单位组队参加(按各单项规程规定);
(三)部分项目可以俱乐部、队伍、个人开幕式报名参加(按各单项规程规定);
(二)参加各活动项目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的人数,按各单项规程执行。
六、运动员资格
(一)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55岁(1963年出生)至70岁(1948年出生),女50岁(1968年出生)至70岁(1948年出生)。个别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适当放宽参加年龄(以单项规程为准);
(二)参加嘉年华活动人员应是本人自愿、亲属支持,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适合运动者,需提供本人和亲属签字的自愿参加责任书;
(三)报到时,各单项组委会将审查参加嘉年华活动人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健康证明、自愿参加责任书、保单原件(或证明);
(四)各单项组委会对在报名或参加交流活动中违反资格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资格及代表队已获奖项。
七、竞赛办法
(一)各项赛事活动办法按各单项规程执行;
(二)各项赛事活动设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有关事宜。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嘉年华活动设优胜、优秀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参加队数、人数的60%、40%。根据项目特点可增设编排、创新、表演等奖项。参加嘉年华活动人员均发给纪念证书。
(二)嘉年华活动设“突出贡献奖”、“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联系方式
(一)各单位根据单项规程报参赛项目、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名单,须附参赛人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也可提供长期居住地的证明)、健康证明、自愿参加责任书、保单复印件。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报名表一式2份,加盖印章后报送安徽嘉润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下列邮箱。
联系人:杨 川(18656669236)柯 盛(13856664045)
传 真:0566-5519661
E-mail:jiaruntiyu@126.com
十、裁判委员会
各项赛事活动设裁判委员会,裁判长、副裁判长、骨干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一、仲裁委员会
各项赛事活动设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二、保险
参加嘉年华活动的人员均应购买意外伤害、突发急性病身故、附加意外医疗等保险,在报到时向组委会出示保单原件(或证明)。未能提供者,均不允许参加本次交流活动。如出现任何意外情况,主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鉴于各地保险公司不能给予老年人提供相应购买服务,同时也存在着购买保险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中国老年人体协联合北京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参加活动人员提供保险服务,并由其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十三、经费
(一)各代表队参加嘉年华各项赛事活动的交通自理;
(二)各代表队参加嘉年华各项赛事活动的食宿费用按单项规程规定的标准,费用自理。
十四、参赛报到时间、地点
详见各单项赛事活动规程。
十五、本总规程由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负责解释。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首届全国老年人健身养生嘉年华活动项目名称、活动地点、时间一览表
(责任编辑:于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