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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老年人气排球(女子组)交流活动竞赛规程的通知

2018-03-21 14:59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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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老字[2018]18号

  中国老年人体协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老年人气排球(女子组)交流活动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各行业老年人体协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气排球运动广泛深入开展,中国老年人体协拟于5月25日至5月29日在重庆市江津区举办全国老年人气排球(女子组)交流活动,于8月7日至11日在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山举办全国老年人气排球(男子组)交流活动。

  现将女子组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加。

  中国老年人体协

  2018年3月20日


 2018年全国老年人气排球(女子组)交流活动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策划及执行单位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气排球专项委员会

  三、承协办单位、举办时间及地点

  (一)承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二)协办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体育局

  重庆市江津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江津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举办时间及地点:5月25日至29日在重庆市江津区举行。

  四、参加办法

  (一)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各行业老年人体育协会为单位组队参加,每单位限报1个队。

  (二) 为鼓励各地积极承办气排球交流活动,重庆市年人体协可增报1个队参加本区交流活动,江津区老年人体协可单独组队参加。

  (三) 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队员8人、随队裁判员1人(国家级,不派随队裁判或随队裁判不能胜任裁判工作的需缴代聘费1000元)。领队、教练员符合年龄规定的可兼运动员(不占运动员名额)。

  (四) 女队员年龄为53至70周岁(1965年1月1日至1948年12月31日前出生)队员。均以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为准,报到时交大会裁判委员会审核。

  (五) 参赛人员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适合此项目运动者,各单位报到时须提供本人和亲属签字的自愿参加责任书(见附件1),由裁判委员会审核。

  (六) 参加交流活动的人员均应购买意外伤害、突发急性病身故、附加意外医疗等保险,在报到时向组委会出示保单原件(或证明)。未能提供者,均不允许参加本次交流活动。如出现任何意外情况,主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各队可自行在当地购买上述保险,也可选择北京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

 

 

  五、报名

  (一) 报名应于交流活动前30天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同时发)将报名表(见附件2)报气排球专项委员会及承办单位。

  1. 气排球专项委员会

  联系人:陈鸿林 手 机:13951703455

  传 真:025—51888068 电子邮箱:124099273@qq.com

  地 址:江苏省五台山1—6号江苏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邮 编:210029

  2. 重庆市江津区老年人体协

  联系人:王家忠 手 机: 13883664161

  电 话:02347515030

  电子邮箱:821844802 @QQ.com 、jjqltx20140703@163.com

  (二) 报名表一律打印在A4纸上,手写报名表不予受理。

  六、交流办法

  (一) 交流活动执行2018版《老年气排球竞赛规则》。

  (二) 视报名情况再确定比赛办法。

  (三) 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取消全部交流活动成绩。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遇C仍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两个队Z值仍相等,则按他们之间胜负决定名次:如三个以上队Z值相等,则按他们之间净胜局数决定名次。

  (四) 出场队员服装的颜色、款式须一致,上衣前后须有明显号码。场上队长应有明显标记。

  (五) 交流活动采用浙江省三门万得利球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夕阳乐”牌健身气排球。

  七、奖励办法

  (一) 交流活动前16名为优胜奖,其他为优秀奖。

  (二)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奖给服从大会统一领导、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弘扬长者风范、发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代表队。

  八、经费

  (一) 各队差旅费自理。

  (二) 交流活动期间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每人每天食宿费240元,4天共计960元(安排双人标准间),于报到时一次缴清,提前离会费用不退。

  (三) 如本队出现单女(男)空床位,大会有权安排其它队员入住,届时请予以配合。

  (四) 随队裁判员差旅、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食宿费240元,4天共计960元(安排双人标准间),于报到时一次缴清,提前离会费用不退。

  (五) 提前报到、推迟离会和超编人员按每人每天350元共计1400元收取费用。请与承办单位联系安排,费用自理。

  九、报到及交通方式

  (一) 大会组织志愿者于5月25日9:00—18:00点分别到机场、车站、码头迎接各参赛队,并将各参赛队安排送到报到江津大酒店(联系人:程绪芳,联系电话:13609413256)。请各参赛队提前将行程信息告知联系人。

  (二) 报到时须向大会组委会提供人员身份证原件、健康证明、自愿参加责任书、保险原件或证明,如未能提供上述材料者均不允许参加,责任自负。

  (三) 交通方式(如自行到江津,请按以下方式到达)

  1.飞机:重庆江北机场长途汽车站→江津客运站→乘座102、103、105、106路公交车在美天公园王府下站到江津大酒店报到

  2.高铁:

  2.重庆龙头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江津客运站→乘座102、103、105、106路公交车在美天公园王府下站到江津大酒店报到

  3.轮船:

  重庆公交车→重庆菜园坝长途汽车站→江津客运站→乘座102、103、105、106路公交车在美天公园王府下站到江津大酒店报到

  十、裁判委员会

  由中国老年人体协选派裁判长以上人员。辅助裁判员和志愿者由当地选派。

  十一、仲裁委员会

  由中国老年人体协选派。

  十二、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2018年全国老年人气排球(女子组)交流活动自愿参加责任书、2018年全国老年人气排球(女子组)交流活动报名表

(责任编辑:于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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